海外读红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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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关百年后,满人已泰半汉化,入境从俗,一切从汉家制度,唯独缠足一项,以其太痛苦、太野蛮,而终未接受。曹氏本汉家子,而早入旗籍,从旗俗。入关恢复汉家旧仪,一切心悦诚服,独对缠足一项,《红楼》作者发生了心理上的“文化冲突”而无法处理。芹溪若使宝、黛、春、云诸美尽缠其足,岂非人间惨事?而雪芹述笔之初,“脂砚”以次读者或男或女,几全系满人,对此惨事,何能接受?

大学时代,在防空洞再细读《红楼》,笔者便觉得它在文学之外实在也是一部社会史巨著——是反映我们那个两千年未尝有基本变动的儒家宗法社会的综合记录。

反之,若使晴雯、芳官、鸳鸯、琥珀……在粉白黛绿之间尽成“凤阳”大脚妇人,岂不煞尽风景?因此,最佳办法则唯有秉笔不书,马虎了事。

大学结业后,留学美国,亦尝与爱好文艺之同学合组白马文艺社自娱。斯时适亦侨居纽约之胡适之先生,曾戏呼之为“海外第三个中国文艺中心”。同仁每谈《红楼》,予亦屡提“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”(social sce approach)应为探索《红楼》方式之一。新红学之考证派,只是研究者之起步,为一“辅助科学”(auxiliary sce),而非研究学术之终极目标也。其时海内“阶级分析”之说正盛极一时。“阶级分析”亦“社会科学处理”之一重要方面也,偏好之,何伤大雅;罢黜百家,则托拉斯矣。

(黛玉一看)却是位青年公子: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,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,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,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,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,蹬着青缎粉底小朝靴;面若中秋之月,色如春晓之花……

一个读者个体,他从小到老、从华南到华北、从小学到大学、从国内到海外、从大陆到台湾、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……由于生活经验的变换、知识接触面的扩大,他每次读《红楼》也会“别有一番滋味”。

其实“文化冲突”一概念,于时兴“社会科学”上并不只限于两族(满汉)之间也。文化冲突亦有古今之时限。新史学上有所谓以“现时观念”(present-mindedness)处理古事物之大忌,亦即时代不同而引起观念冲突之一种也——斯于“美学”则尤为显而易见者。雪芹之撰《红楼》放诸主角服饰之设计,此一“冲突”即彰明较著,而每为一般读者乃至为红楼男女“绣像”之艺术家所忽略,举例以明之:

70年代“文革”以后,海峡两岸文禁顿解。前“白马社”旧人周子策纵,竟能重集海外同好,醵资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,于1980年间召开“第一届国际《红楼梦》学术讨论会”,而征文及于下走。予因将数十年久积心头之“社会科学处理方法”以治“红学”之法螺举例再吹之,因撰拙文《曹雪芹的“文化冲突”》,以就正于同文,时以限于篇章,书未尽意。

(黛玉见他)一回再来时,已换了冠带: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,都结成小辫,红丝结束,共攒至顶中胎发,总编一根大辫,黑亮如漆(垂在脑后)(此四字为笔者所加),从顶至梢,一串四颗大珠,用金八宝坠脚;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;仍旧戴着项圈、宝玉、寄名锁、护身符等物;下面半露松绿撒花绫裤、锦边弹墨袜、厚底大红鞋。越显得面如傅粉,唇若施脂;转盼多情,语言若笑;天然一段风韵,全在眉梢;平生万种情思,悉堆眼角……

作为一个对社会科学才刚启蒙的大学生,笔者在大学时代便体察出,社会科学上所揭出的“文化冲突”的概念,便是曹雪芹这位第一流天才服装设计师,终使大观园中诸姑娘、奶奶都变成“半截美人”的症结所在。满人天足,也可说痛恨缠足。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足,然终以入关不久,为使汉族臣民休养生息、“不愿扰民”而中止。

芹溪为之,反而求之,不得吾心,而社会科学家,诸“夫子言之”、“概念化”(ceptualize)之,使吾心有戚戚焉!浅通之、深索之,始知钻研《红楼》,亦固有“社会科学处理”之一道也。

所以我国“古装”的设计也确有其超越时代的“客观的美”。时至民国,还有个酷爱古装的留学生马君武歌颂它是“百看不厌古时装”。服装设计师曹雪芹,他显然与马君武有同好,致使荣、宁二府的主子穿的几乎(着重“几乎”二字)都是“古装”,贾宝玉这位贵公子初见表妹,便是个(夹杂少许胡服的)古装公子。他的高雅华贵之像也被所有替他“造像”的画家——从清末的版画、石印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彩画——几乎“造”出千篇一律的古装之像。

《红楼》第三回,黛玉初见宝玉时,且看这位“衙内”所穿的衣服:

且看上引同回,宝玉见过妹妹之后,遵祖母之命去看过妈妈回来时的穿着,便从“古装”变成“时装”了。

笔者幼读《红楼》,亦尝为“焚稿”垂泪,为“问菊”着迷。它是青年人情窦初开时的爱情宝库,也是学习古今文学的初阶——论旧诗词,则盛唐而后、《花间》之前,芹溪之作品亦足以乱真;论白话文,则胡适、鲁迅亦难望其项背。老实说,在笔者这辈“五四”以后出生的“作家”,它对我们都是新旧文学习作的启蒙教科书。

《红楼梦》这部奇书,读者们不论年龄大小、时代先后、地域差异多大、政治社会制度如何不同,读后都会有不同的领悟。

你说宝玉因年经,初见林妹妹时还拖条“辫子”,长大了就没有了。那么,读者贤达,您就错了,贾公子在“怡红院”一天到晚都拖着辫子呢!

古人所谓“上国衣冠”,所谓“满朝朱紫”、“襟袖飘香”……“裙拖六幅湘江水,鬓耸巫山一段云”,都不是空吹的形容词。它和“四夷”的服饰相比,那“上国衣冠”确是太高雅了。后来满族入主中原,原曾有“易服”之议,可惜“美学”终于敌不过统治者的“自尊心”,而使“马蹄袖”、“猪尾巴”把我们丑化了两百多年。

大学中期,胆大心粗,不自藏拙,竟于史系学刊上撰写万言长文曰《浅论我国脚艺术的流变》以申述之。大观园中,诸姑娘、奶奶之“脚”,固均在详细玩摩之列也。惜战时印刷不易,拙文迄未流传,终至遗失,迄今念之。

这一下,岂不糟糕?原来天下第一美男子、古今美女梦中的“白马王子”,原来脑壳之后还拖了一条怪模怪样的“猪尾巴”(pigtail),这成何事体?所以一切绣像画家、水彩画家——包括北京出版的英文版“红楼插图”和名家题咏的“红楼月历”,都“辛亥革命”起来,把美男子贾宝玉的“猪尾巴”剪掉了。

如此看来,宝二爷不但在家中“不出门”时总拖着辫子——湘云替他梳辫子也不是第一次了,他出得园去,和一些小戏子、小相公胡来时,也拖着辫子,并把辫子上珍贵的饰物偷偷地送人了。

宝玉这位贵公子这时所穿的是一套传统中国自唐及明的“古装”。我国“古装”经过两千年以上的不断改进,在设计上对“美”的研究,加上丝绸制造业在发展中的配合,真可说是登峰造极。它对一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官僚大帝国中上层社会中士女的打扮,真是美不胜收——和边疆的少数民族相比,我们实在是太高级了、太美了。

宝玉道:“横竖我不出门,不过打几根辫子就完了。”说着又千“妹妹”万“妹妹”的央告。湘云只得扶过他的头来梳篦。原来宝玉在家并不戴冠,只将四围短发编成小辫,往顶心发上归了总,编一根大辫,红绦结住。自发顶至辫梢,一路四颗珍珠,下面又有金坠脚儿。湘云一面编着、一面说道:“这珠子只三颗了,这一颗不是了,我记得是一样的,怎么少了一颗?”宝玉道:“丢了一颗。”湘云道:“必定是外头去,掉下来叫人拣去了,倒便宜了拣的了。”黛玉旁边冷笑道:“也不知是真丢,也不知是给人镶了什么戴去了呢!”宝玉不答……

食色性也。“宝黛之恋”,两千年来,何代无之?而“金玉之缘”,因“父母之命”而“终成眷属”——在笔者这一辈以上的老人,除了“私奔”之外,亦绝无他途可循。结两千年婚姻制度之总账,曹霑真是第一支笔。

其实贾公子原是曹霑笔下的旗人,他平时家居,头上是吊着条辫子的。

不信且看第二十一回,那个小无赖看到漂亮的表妹史湘云刚梳完了头、洗完了脸,他不但要使用湘云用过的脏水,还要湘云替他梳头。那个爽快的丫头湘云不干。

贾宝玉拖辫子是肯定的了。问题是曹雪芹把他(她)们一切“古装化”矣,为什么却舍不得把美男子宝二爷的“猪尾巴”割掉呢?须知雪芹虽爱“古装”,他也爱他那18世纪清朝极盛时期高级社会里的“时装”,虽然这条“松花大辫子”的男人“时装”,在我们有“现时观念”作祟的读者们看来是“七丑八怪”,但是纵在20世纪初元,它还是“美”得很呢。请听“我的朋友”李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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